松花江水利史
中国七大河之一,黑龙江在中国境内的最大支流。松花江在隋代称难河,唐代称那水,辽金两代称鸭子河、混同江,清代称混同江、松花江。松花江流经吉林、黑龙江两省;流域面积55.72万平方公里,涵盖东北四省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年径流量762亿立方米。松花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及河流整治的历史过程。
摘要
拼音 songhuajiangshuilishi
英文名称 history of the Songhuajiang River conservancy
所属学科 水利工程
目录
1清代及以前时期(1911年以前)
1.1筑堤防洪
1.2农田水利
1.3水运
2 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
2.1水运
2.2防洪
2.3水力发电
2.4农田水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 )
3.1防洪除涝
3.2农田水利
3.3水资源综合利用
3.4水运
松花江古名粟末水、宋瓦江、松嘎里乌喇等,其有南北二源之说,北源即发源于大兴安岭支脉伊勒呼里山的嫩江,南源即松花江正源(曾称第二松花江),源于长白山主峰白头山天池。两江于三岔河汇合后折向东北,即松花江干流。松花江流经中国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区,在同江附近汇入黑龙江。历史上流域内地广人稀,居民以游牧渔猎为生的少数民族居多,农事活动少;清代后期才开始大量移民于此,流域开发只有300多年的屯垦历史。
1.清代及以前时期(1911年以前)
此期间水利只有零散记述,如《新唐书·渤海传》中,唐代渤海国(698~926)中京(今吉林和龙市古城乡)一带曾灌溉培育出"卢城之稻",誉满海内;辽太康(1075~1084)年间曾在混同江(松花江)、长春河(洮儿河) 以及绰尔河等处筑堤,但堤段很短,今已无存。明永乐(1403~1424)年间,命官吏在今吉林市造船,并遣太监率兵船先后五次航行于松花江下游地区,进行戍边巡逻,说明当时水运畅通。
1.1筑堤防洪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为抵御沙俄侵略,满汉官员驻防齐齐哈尔、黑河、墨尔根(今嫩江市)和呼兰县(今哈尔滨呼兰区) 等四城,设旗屯官庄136处,这是流域内屯田农业之始。康熙三十八年(1699)齐齐哈尔成为当时北方的政治、军事中心,人口增多,农业稍有发展。流域内最早的堤防是乾隆六十年(1795)在齐齐哈尔城南大民屯和昂昂溪附近额尔苏修建的两段嫩江江堤。嘉庆十三年(1808)又在齐齐哈尔城南修建三家子嫩江堤;嘉庆二十年(1815)为防松花江洪水顶托倒灌,在呼兰修建堤防。光绪( 1875 ~ 1908 )年间,陆续修筑了齐齐哈尔城南的船套子和城北的齐富段、昂昂溪北的龙坑段的嫩江堤防。光绪二十四年(1898)随着中东铁路修建和哈尔滨城市扩建,修筑哈尔滨埠头(今道里区)松花江干流江堤;宣统三年(1911)修建哈尔滨道外江堤。光绪三十二年至三十三年(1906~1907),官商集资建嫩江支流洮儿河下游堤防,长26.5千米;宣统二年(1910)在牡丹江下游依兰修建防堤。
1.2 农田水利
光绪七年(1881),松花江流域的桦甸、永吉等地朝鲜族农民,用柳条拦河做坝引水种稻。光绪二十一年(1895),五常农民引拉林河水自流灌溉种水田。此后牡丹江流域的农民纷纷仿效,各自引河水灌溉种稻。到宣统三年(1911),流域内的牡丹江、海林、阿城、宾州、榆树等地,以及饮马河、雾开河流域的农民种水田的日益增多。
1.3 水运
松花江水量较丰,除冬季外,其余季节均可通航。但在清朝中期以前,沙俄凭各种借口和特权,霸占松花江内河航行权。光绪三十二年(1906)黑龙江省将军程德全为抵制沙俄在松花江的水运,成立呼兰轮船公司,购买船只,航行于哈尔滨至呼兰间。1907年东北三省联合成立汽船官运总局,总局设于哈尔滨,吉林省设分局,开辟哈尔滨至呼兰、哈尔滨至三姓、吉林至小城子(今陶赖昭)三条水运线。1908年嫩江上游甘河煤矿局成立黑龙江省轮船经理处,开辟齐齐哈尔至吉林、扶余等处航线。
2. 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
2.1 水运
1915年扶余县商会发起创办利国轮船转运公司,航行于松花江干流至富锦间。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船主相继停航卖船,中国商人乘机买船振兴民族航运业。1919年在哈尔滨成立戊通航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轮船和拖船49艘。黑河、伯力(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等地设分公司,开辟松花江、嫩江、黑龙江干流和乌苏里江等长达9300余千米的营运线,停靠142个码头。1925年戊通公司改组为东北航务局。1926年组建东北海军江运部,没收中东铁路航务处的船只40余艘,全部加入东北航务局。1927年底,以东北航务局为主体,海军江运部、奉天航业公司等六家官商参加,组成东北联合航务局,有轮船、拖船近120艘。同时兴办东北商船学校、航务传习所、东北造船所和东北水道局等机构,为发展松花江流域民族航运业做出了贡献。1931年进一步扩大,组成哈尔滨官商航业联合会,拥有船舶290艘,并开展水陆联运业务。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对松花江流域的水利和水运实施了一系列掠夺政策。首先接管了东北航务局、东北造船所等机构和企业。1932年设水运司,垄断经营松花江的航运业务,开辟哈尔滨通往扶余、黑河和富锦等地的航线。其中,哈尔滨到佳木斯段客运量最大,货运物资主要是煤炭、木材、大豆和杂粮。
2.2 防洪
中华民国时期,施行"实边兴垦""奖励开荒"等政策,沿岸土地开垦增多,水患意识增强, 陆续修筑江河堤防。松花江干流于1915 年修建肇州、肇东、肇源等地的"三肇"大堤, 同时修筑呼兰堤、哈尔滨江北松浦堤、木兰和富锦城防堤、同富(同江至富锦)堤段,并全面整修哈尔滨道里、道外两处江堤。嫩江流域修建齐齐哈尔城南、昂昂溪以西和富裕堤段;嫩江支流绰尔河、讷谟尔河和呼尔达河沿岸也修筑堤防。1926~1927年重新对嫩江支流洮儿河下游被洪水冲垮的堤防进行整修和重建。这些堤防均是当地民众按地均摊筹款或贷款自建,标准低,质量差,大水年多数被冲垮。
松花江流域在1932年、1934年连续发生大洪水,哈尔滨市区进水被淹,伪满政府为巩固其统治,对流域内干流和主要支流及一些开发灌区的河段, 包括佳木斯城防堤、松花江干支流堤防均进行了修建, 同时做了一些排水工程。但筑堤缺乏统一规划,堤防的防洪标准低,质量差,在1945年大水中,一些堤防和堤段被冲毁。
2.3 水力发电
为了掠夺流域内丰富的水力资源,为侵略战争提供电力等物资需求保障,1936年伪满政府拟订了松花江水力开发计划。经过简单的勘察,于1937年正式动工兴建丰满水电站。当时拟订的规模是:坝高91米,坝长1080米,总库容125亿立方米,除发电外并有防洪效益。电站分两期装机共10台,第一期8台机组总容量55.4万千瓦,年发电量18.9亿千瓦小时。大坝施工时,混凝土质量低劣,蜂窝、狗洞、裂缝、冻害很多,坝体严重渗水,威胁大坝安全。1936年日伪还提出《镜泊湖水力工事调查报告》。镜泊湖水电站是利用牡丹江上游天然湖水的自然落差,开挖长约2800米的隧洞,引水发电。电站装机2台,总容量3.6万千瓦,年发电量2.1亿千瓦小时。电站于1938年12月开工,1942年两台机组先后投产。
2.4 农田水利
中华民国年间,世界稻米市场价格昂贵,政府设招垦局,地主和外商创办稻米公司,招募农民筑拦河坝、修渠道、开荒种稻,如俄商在牡丹江镜泊湖等处租地种水田300 余公顷,并设规模较大的制米厂; 日本人在尚志一带雇农民种稻,经营稻米生意。1924年通河县当局设招垦局,创阜通农业公司,在古洞河两岸挖渠引水灌田。当时黑龙江省已有小型灌区22处,灌溉面积约1.53万公顷;松花江两岸的吉林、长春地区,水田也有了发展,榆树县(今吉林榆树市)知事在卡岔河沿岸购地数百公顷,成立合资的稻田公司,雇佣200余户朝鲜农户种稻。至1930年,长春地区水田面积约为1000公顷。
为攫取粮食,伪满政府将沿江河适于发展灌溉的土地和原有群众灌溉基础较好的小型灌区,掠夺为"开拓团"用地,成立许多"拓植公社",引水种稻。恢复和开发了饮西灌区(饮马河)、海龙灌区(辉发河),以及蚂蚁河、拉林河、汤旺河流域的五常、方正、延寿等地区的灌区,包括著名的查哈阳灌区和前郭灌区。
查哈阳灌区引嫩江右岸支流诺敏河水自流灌溉。设计灌溉面积0.67万公顷。到1945年,完成渠首进水闸、总干渠、支斗渠和渠系建筑物。为补充灌区水源,1941年开始修建黄蒿沟水库(今太平湖水库),库容1.16亿立方米,1945年基本建成,但为病险库。
前郭灌区位于松花江左岸,沿江设三处抽水站提水,开发水田5万公顷。抽水站在哈达山,第二抽水站在锡伯屯,共安装45台机、泵,抽水量141.75秒立米。1943年动工兴建,到1945年完成第一、第二抽水站的部分厂房,安装了7台抽水机、泵,修建了总干渠、大部分支渠及部分排水干支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松花江流域逐步开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整修加固松花江干支流堤防,恢复遭到破坏的灌区设施,同时进行查哈阳、前郭等大型灌区未完和续建工程。
1949年8月,在沈阳成立了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水利总局,负责领导东北区的水利建设。1958年以长春水力发电设计院为基础,组建了水利电力部东北勘测设计院,负责组织东北地区国际河流和大江大河的规划级水电站勘测设计工作。1982年10月,松辽水利委员会在长春成立,该机构是水利部在松花江、辽河流域和东北地区国际界河(湖)以及独流入海河流区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开始对流域内江河湖泊和国际界河(湖)的治理、开发以及水污染防治等进行统筹规划。1984年成立了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2002年5月,成立了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充分发挥防洪协调、调度、管理和监督职能,在防洪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1防洪除涝
除松花江干流有丰满水库外,松花江干流、嫩江干流没有控制性的水库工程,防洪主要依靠堤防。堤防的整修加固成为经常性的岁修工程。但堤防多是在原有民堤基础上整修形成,质量较差,城市防洪堤标准也很低。1998年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嫩江干支流堤防决口,灾情严重,哈尔滨市防汛异常紧张。汛后,国家拨出专款,按照规划要求,全面修复水毁工程,大力整修加固堤防,防洪标准明显提高。全流域干支流堤防总长约1.6万千米,其中主要堤防长4245千米,农田防洪标准可达20年一遇,松花江下游堤防与丰满水库调洪泄流相配合,防洪标准可超过20年一遇。
流域内的松嫩平原地势低洼,易涝成灾,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治涝工程。70年代后期,按总体规划,遵循以排为主,蓄泄兼施,分区排水等原则,修建沟、渠、桥、涵相配套的除涝工程,并建设一些机电强排站。同时,还对防洪重点地区进行防洪、排涝及蓄滞洪区建设的综合性工程体系,如大庆防洪工程。到1990年,完成治涝面积247万公顷,占流域易涝面积的74%。
2000年后,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尼尔基水利枢纽等一批流域控制性工程相继建成并发挥作用。重要防洪保护区、重点防洪城市堤防工程初具规模。流域内建有大中型水库178座,总库容为429.5亿立方米,为松花江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1296亿立方米)的33%,基本形成了库、堤、蓄滞洪区结合,设施较完善的防洪体系。流域内重点江河干流的重要堤段可抵御50年一遇洪水,省会城市基本可抵御100~200年一遇洪水。
3.2农田水利
20世纪50年代中前期,在恢复原有灌区的同时,重点建设中型灌区;后期,灌溉有了较大发展。为改变黑龙江西部松嫩平原的干旱、洪涝和盐碱状况以及供给大庆油田用水,从70年代开始,黑龙江省陆续兴建了引嫩江水的"三引"工程(北部引嫩、南部引嫩和中部引嫩工程)。80年代,流域内进一步挖潜配套,增加水田面积,扩大灌溉效益。七八十年代,流域内出现几次大旱,旱田遭灾减产,为此,利用地下水发展了旱田井灌,以减灾增产。为了节约农业用水,采用渠道防渗、浅水灌和喷微灌等节水技术,推广水稻旱育稀植、坐水种等,逐步使传统农业向现代节水型农业迈进。前郭灌区经过恢复、续建,到1957年底,灌区工程基本建成,1985年设计灌溉面积达2.1万公顷。查哈阳灌区1947年就开始修复、续建,60年代对太平湖水库进行改建和维修,1985年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已达2.3万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万公顷。
20世纪90年代,流域内各省(区)开展了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黑龙杯"、吉林省"天池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金龙杯"等竞赛,同时把大江大河综合治理、水毁工程修复、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都纳入竞赛,推动了各项水利工作。2000年后,松花江流域开展了新建灌区、老灌区配套、渠道防渗以及量测水等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综合治理,仅流域内黑龙江省的大中型灌区达到386处,其中2万公顷及以上大型灌区25处;中型灌区361处;灌区主要集中分布在松花江、嫩江干流沿岸以及支流呼兰河、拉林河、蚂蚁河、穆棱河、汤旺河等流域内。水田灌溉面积达到400多万公顷,其中大中型灌区实灌98.33万公顷、小型灌区实灌48.73万公顷、井灌面积253.53万公顷。
3.3水资源综合利用
1949年后,在恢复生产的同时,对丰满水电站进行续建、改建、加固和扩建,使其除发电外,还承担松花江下游的防洪任务。对镜泊湖水电站增建新厂,新老厂共装机9.6万千瓦,年发电量3.2亿千瓦小时。1975年开始兴建白山水电站。一期右岸地下厂房装机3台共90万千瓦,于1984年投产发电;二期左岸地面厂房装机2台60万千瓦,1992年全部建成。在白山水电站施工期间,进行了红石水电站建设,装机20万千瓦,1982~1987年建成。从90年代开始,白山水电站上游的松江河梯级水电站进行施工。牡丹江下游的莲花水电站1998年10月全部建成,装机55万千瓦,年发电量7.96亿千瓦·时。
另外,流域内在二、三级支流上,修建了一批水库,如石头口门、察尔森、龙凤山和泥河等。这些水库均将防洪列为首要任务,并实现综合利用。流域内已建成大型水库26座,控制流域面积13.22万公顷, 占流域总面积的23.7%,库容近300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65亿立方米,对减轻各支流的洪灾有一定作用。为解决城市用水,还实施了引松入长工程、引拉入哈工程等。
3.4水运
1946年组建新的航运机构,打捞和修复沉船,发展水上运输,支援解放战争。1949年后,以哈尔滨为中心,正式开辟通往富锦、通河、肇源、黑河和扶余等地的航运线。80年代后,航运业务又有新发展,货轮、油轮和拖驳船队都有了增加,通航里程达4000千米,并开展木材、煤炭和粮食的专线运输。改革开放后,松花江干流航运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并结合旅游、水环境改善、发电、交通等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还建设了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
(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作者: 谢永刚)